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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检察院为一起“碰瓷”受害者追回赃款5900元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蒋艳 编辑:王振华 2010-04-09 16: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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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4月9日上午,一群“的哥”“的姐”来到我院公诉室,从检察官手里接过被追回的敲诈款,连声说“谢谢检察院!谢谢检察官!没想到这个钱还能给我们要回来。”

  这群“的哥”“的姐”是犯罪嫌疑人向某、熊某等人敲诈勒索的受害人,2009年6月间他们被向某、熊某伙同其他人以“碰瓷”的方式敲诈现金600至2000元不等,原本以为只能自认倒霉、退财免灾了,案件被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到我院公诉部门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等司法解释的规定,案件承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给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做了大量的工作,告知他们“积极退赔的在判决量刑时可以从宽”,最终犯罪嫌疑人将赃款5900元全部退赔。

  公诉部门又及时通知受害人到我院领取赔偿款,至此,一起敲诈勒索案件办理终结,获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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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艳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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