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格卫、朱辉平、晏耀如)一笔借款让一对好朋友反目成仇,近日,湖南省石门县王某将自己的老同学覃某告上法庭,索要发生在10年前的一笔借款。
原告王某与被告覃某均是石门县所街乡人,两人高中时同窗三年,结下深厚友谊。1998年,被告因为建房缺钱,原告王某慷慨解囊,将自己的5万元借给被告,当时被告打了一张借条,但未约定还款期限。后来,被告还了2万,但对3万元余款迟迟不能归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一怒之下,将覃某告上法庭,索要欠款及利息共计7万余元。
石门法院壶瓶山法庭受理此案后,办案法官在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时了解到两人系同学关系,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开展调解工作。开庭时,法官决定不设高堂,而是以座谈的方式进行,有效的缓解了二人的紧张与敌对情绪。为打破僵局,法官以拉家常的方式引导二人,共同回忆起同窗三年的美好生活,以及那段青春岁月的深厚友谊,念及旧情,二人不免唏嘘感慨,一时打破僵局,有了共同话题,见时机成熟,法官动之以理,晓之以情,积极进行调解说服工作,要求双方各让一步,化干戈为玉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握手言和。原告王某主动放弃了2万多元的利息,被告覃某当场表示一定想方设法尽早彻底清偿。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陈格卫、朱辉平、晏耀如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