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覃自茹 卢玲)石门一男子透支信用卡现金10000元,却拒不归还本息。公安机关立案后,不得不偿还本金以及累计了一年半的利息共24361.36元,还因此吃了官司,得不偿失。
盛某系湖南省石门县人。2008年7月17日,他向石门县工商银行申请办理了信用卡,透支额度是10000元。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盛某先后在ATM机上透支取现7次,金额累计达10000元,用于请客吃饭、打牌挥霍之用。透支以后,盛某一直未归还本息。3个月后,工商银行工作人员开始向其进行电话催收,并分别于2009年2月13日、2009年6月20日两次上门书面催收,但盛某置若罔闻,始终拒不还款。2010年4月12日,公安机关立案后,盛某还清了全部透支款及利息共24 361.3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及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盛某在法院判决宣告前,已经偿还全部透支款息,且递交了悔过书,认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轻微,法院决定对其免除处罚。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覃自茹 卢玲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