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石门大队民警从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带出
顺利的将犯罪嫌疑人押解回石门大队
本网讯(通讯员 覃 项 刘宏)2010年7月1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警方的协助下,石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成功将“2008·6·29”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犯覃某抓捕归案。7月21日,该嫌犯被石门警方从广东押解回石门。
肇事逃逸
2008年6月29日下午,驾驶人覃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搭载其外甥女行驶在X021线石陬公路上,当车行驶到石门县二都乡牌楼村二组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将正在路边行走的59岁叶某撞到在地,造成叶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覃某以回家筹集医疗费为借口,逃往广东务工。
6月30日下午,叶某的家属向石门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报案。接到报案后,事故处理民警徐征宇、冉飞轮迅速出警,赶赴事故现场。因为离事故发生事件已经过去二十多个小时,事故现场已经破坏,事故处理民警便开始对受害者和事故现场附近群众进行走访,通过细致的调查得到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一名附近群众称肇事嫌疑人事发后向附近的朋友借过钱。随即办案民警通过寻访找到肇事嫌疑人的这位朋友,并了解到肇事嫌疑人叫覃某,并获取了他的具体家庭住址。办案民警旋即赶到覃某家中,但覃某早已不在家中。民警决定对其家人和附近的居民进行走访,了解到覃某为躲避法律的惩罚,早已离家潜逃到了广东省深圳市。
网上通缉
确定肇事嫌疑人潜逃后,根据调查结果和伤者的伤情,办案民警立刻对覃某实行网上通缉。2010年5月17日,通过办案民警多次深入调查,最终确定覃某潜逃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安西乡黄麻布村东区西巷,于是向深圳市公安局黄田派出所发出协查抓捕的申请,但在黄田派出所前去抓捕的时候肇事嫌疑人已经提前一天离开住地,抓捕工作不得不停止,案件的侦破也陷入僵局。由于嫌犯频繁跨地域变动住所,并且随意性很大,使办案民警无法完全掌握其行踪,也未能将嫌犯及时抓捕归案,但石门县交警大队一直没有放松和间断对该案的侦破工作。
疑犯落网
2010年,犯罪嫌疑人覃某蛰伏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应人石综合市场4巷3栋。7月15日晚上9点,深圳市宝安区公安分局塘头派出所民警对覃某进行身份核查时发现他为湖南省石门县的网上通缉犯,深圳警方立刻出动将其成功抓捕。7月16日12点,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张志国带领3名民警前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将犯罪嫌疑人覃某押解回石门。
目前,“2008·6·29”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犯罪嫌疑人覃某羁押在石门县看守所,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覃 项 刘宏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