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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警惕柑橘收购中的诈骗侵占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刘少一 编辑:王振华 2010-09-27 23: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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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刘少一)“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眼下,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柑橘产销旺季。为确保橘农和橘商的合法利益,有效维护石门柑橘大县的美誉和全县柑橘市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日前,县公安局向全县发布了柑橘收购中防骗防损的预警提示。

  针对历年柑橘收购季节, 我县涉橘“合同诈骗”、“侵占”犯罪案件多发的实际情况,石门县公安局的预警提示涉及三部分内容。

  橘农在出售过程中,应尽量选择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推荐的收购商或当地人品好、有经济实力、信誉度高的收购商,做到每次卖橘钱、货两清。

  橘商在联系柑橘配载站时,应仔细查验其证照,谨防受损。从事柑橘配载的业主必须依法登记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文明经营,优质服务。凡未经交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相关证照或虽已办理相关证照但未到交通、工商部门进行证照年检的,均为非法配载。凡来我县配货的车主和橘商,应到证照齐全的合法配载站配货,否则,其被骗受损可能性大。另外,在柑橘收购过程中,橘商要注意与代购代收者签订好文字协议,经济结算手续要清楚,款物交接要有文字凭据,以免引起经济纠纷,造成损失。

  配载站严禁为不明身份车辆配载。凡为车辆配载柑橘,配载业主首先要对承运司机本人及其家庭或单位的通讯号码、地址等信息进行详细核实登记,并对承运司机及其驾驶的车辆拍照备查;其次,应认真查验承运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工商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证、保险费缴讫证等有效证件,并复印备查;再次,仔细核对车辆牌照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是否与行驶证所登记的号码相符,若不符,则不能配载。对承运司机及其驾驶的车辆有疑问的,须报交警部门审查核实。订立汽车配载合同时,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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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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