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农林场,县直各单位:
为了推动创学工作的深入开展,县创学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七届“学习之星”、“藏书之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县第七届“学习之星”、“藏书之家”的评选活动由县创学办牵头,县六类学习型组织建设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文化局、县新华书店等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二、评选办法
1、由单位、家庭或个人申报,填写申报表,由所在单位、社区、村居签署推荐意见。申报“学习之星”,另附2000字推荐材料。
2、由县创学办组织六类学习型组织建设牵头单位和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组织评审。
3、已在前六届全县“学习之星”、“藏书之家”评比活动中获得荣誉称号的,不参加重复评比。在评选本届“学习之星”、“藏书之家”的同时,对前六届的“学习之星”、“藏书之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三、评选标准
1、“学习之星”基本条件
有先进的学习理念,自觉学习、快乐学习;有明晰的学习计划,目标明确、科学可行;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方法、促进提高;有较显著的学习成效,学以致用、实绩突出。
2、“藏书之家”基本条件
有2000册以上的藏书,有藏书柜5个以上;每年有一定的经费用于增量新书;书刊保管完好,标识规范;家庭成员喜好读书,学习氛围浓厚。
四、时间安排
全县第七届“学习之星”、“藏书之家”申报工作,要求在7月30日前将推荐表和推荐材料上报县创学办,(联系电话:5322157;传真:5324218;电子信箱:276409253@qq.com)。8月上旬由评审小组组织考察评审。
石门县创建学习型社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4月18日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