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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六十年邻居为界址起纠纷 法官妙手慧心解恩怨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覃自茹 喻自力 编辑:王振华 2011-06-02 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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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覃自茹 喻自力)5月30日,石门县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一起人身损害纠纷案件。在处理这起案件时,法官并没有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真正为了案结事了,对矛盾的根源进行化解,最终做到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

 

  案情其实并不复杂,85岁的陈某与70岁的田某比邻而居六十余年,田某房子后面有一围墙与陈某晒坪相邻,田某以此为后墙搭建了鸡舍。2011年4月10日上午7时许,陈某发现他屋前的围墙被田某搭盖了石棉瓦,陈某认为田某在院墙上搭的雨棚搭过了界,下雨时,流水会滴在自家的晒坪上,便喊来田某要他别搭太过。可是田某不听,双方在争论中发生口角。陈某便拿来锄头准备戳掉田某搭过的雨棚。田妻闻讯赶来,将陈某掀翻在地,二人扭打在一起,后在众人的劝阻下,二人才停止打斗。事后,陈某被家人送到石门县易家渡卫生院住院治疗,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已构成轻微伤。陈某在向田某索要医药费未果后,一气之下将田某及田妻告到法院。

 

  为什么一起简单的相邻纠纷会演变成“流血事件”呢?法官在仔细调查两家人情况后发现,原来两家人宿怨已久。两家人比邻而居六十年,便为界址的问题争论了六十年,陈、田两家都把对方作为仇人对待。村里也曾多次组织双方协调,多次做工作,但总是解决不下来,这也成为当地基层组织的老大难问题。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关于这件案件,不能单纯的就案办案,审理判决了事,而应该针对使两家人产生矛盾的根源进行解决,化解积怨,防止出现新的“流血事件”。

 

  于是,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指出两家相互敌视,不仅没有安宁的生活环境,而且还要影响下一代人的生活。而只有放弃敌视态度,化解心中的疙瘩,子孙后代才能和睦相处下去。为解决两家多年争执的症结,在征得两家人同意以后,法官邀请所在地的司法所、村委会的相关领导一同查看现场,并重新拉线、放线,确定各自的界址,对有争议的部分协商解决。最终,两家人握手言和,60年的恩怨得以化解。

 

  【编辑 胡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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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覃自茹 喻自力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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