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格卫 盛华斌)“公正、廉洁、为民”是司法核心价值观的三个方面,是法院工作的中心指导思想,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将司法核心价值观的三个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实行三个执法,即: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为民执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止到今年5月底,该院共受理非诉执行案件59件,执结44件,收案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2个百分点,结案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9个百分点。
一是公正执法。正义是法律的基础价值,公正是司法的灵魂所在。该院从立案审查、执行到结案,严格依法办案。首先对案件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对该立案的坚决立案,对于不该立案的坚决不予受理,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即有数件。其次注重程序,文书材料、送达、强制措施、结案手续、执行款领取,均依法定程序办理。再次就是执行中尽量做到不偏不倚,文明又不失庄严,让群众从言辞、行为上感受到法官的公正之心。
二是廉洁执法。司法工作要廉洁,关键要求司法人员严格自律。该院干警在执行中,严守各种制度禁令,廉洁自律,不接收当事人的吃请,不接受当事人的礼金财物。近几年来,该院干警无一人因腐败行为而涉法信访。
三是为民执法。一是从大局着眼,处理案件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好协调工作,努力寻求双赢的解决方案。二是在执行中与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行政机关相互配合向当事人作解释工作,努力消除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三是实际执行过程中主动找被执行人比较信任的乡村干部、亲朋好友做外围的疏导工作,细心寻求执行的突破点,采取一些人性化的措施关心和帮助解决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四是加强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相互交流沟通。执行中在明确责任,分清事非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指出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做好行政相对人的工作,增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消除怨恨,化解矛盾,促进和解执行。
【编辑 胡红霞】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陈格卫 盛华斌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