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格卫 冉成文)为规范和完善书记员管理,打造一支相对稳定和专业化的书记员队伍,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湖南省石门县法院以“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为目标,从五个方面不断强化规范化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素质高的书记员队伍。
一是加强培训。一方面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主要学习法院现阶段书记员制度改革的情况,书记员工作职责、作用、地位,书记员应当具备的素质,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笔录制作技巧,案卷的立卷、整卷、订卷、归档等知识和问题。另一方面采取书记员庭审比武竞赛等活动,将理论学习用于实践,提高书记员的整体素质,对表现优秀的书记员进行奖励。
二是加强和完善管理制度。该院制定书记员岗位职责,规范、明确书记员的工作,确保书记员工作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理清审判员与书记员之间职责界限,确保一审一书,使书记员能够熟悉所跟审判员工作的流程,更专注于本职工作,也便于交流、沟通和学习。并将其纳入该院工作规范化管理范畴内,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交流。适时组织书记员座谈,对各自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好的经验方法及教训进行交流,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四是加强法官督查。要求承办法官加强与书记员的庭前交流,加大对书记员庭审记录工作的指导力度以及对书记员庭审笔录的日常检查力度,及时查漏补缺,督促书记员及时改正庭审记录中存在的问题,达到规范化庭审的要求。
五是加强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四方面全面对书记员进行考核,考核分级别,级别与岗位津贴和晋升挂钩。评定级别主要依据是理论知识水平和庭审记录、卷宗装订等实际工作能力两方面的技能,在对书记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作出全面、客观评价后最终确定级别。
【编辑 胡红霞】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陈格卫 冉成文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