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泉镇:党务预公开 制度创新显成效
为保障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提升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今年来,蒙泉镇党委、政府按照“党务最重要、监督最必要、党员最期待、群众最关切、公开最有效”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党务公开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推行了党务预公开制度,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预公开范围。预公开分别面向社会预公开和本单位部门预公开两种。范围由各单位部门根据公开内容确定。
预公开内容。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在研究决定前,都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广泛听取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公开。
预公开形式。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等适当形式进行。
预公开期限。向社会预公开,公开期限一般不低于半个月。在本单位部门预公开,公开期限一般不低于一周。
预公开工作方法。预公开工作的实施,要经同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由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对预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公开。
今年,在蒙泉镇召开“七一”表彰大会之前,各村(居)对各自表彰对象进行了预公示,其中白洋湖社区居委会、上五通村有群众反映表彰对象不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全镇共有4名对象因群众有异议被取消表彰资格。
蒙泉镇自推行党务预公开制度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逐步形成了一套便利、实用、有约束力、群众满意的党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
作者:邓芳敏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