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石门县被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这表明今后我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将得到国家资金和政策的强有力的支持。我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将步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这也表明我县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步入一个新的春天。
我县地处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的季风湿润气候区内,总的气候特征为冬夏长,春秋短,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水丰沛,温暖湿润,光、温、水的地域差异明显。全县具备发展太阳能与浅层地热能的单一技术以及综合技术应用的自然资源和条件。我县每年将有100万平方米的建筑体建成,住宅开发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这将给我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供实施基础。据了解,我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主要包括新型墙体材料、太阳能、地热等项目,按照“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我县将建筑规模大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自筹资金足耗能大的酒店商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居住小区、农村寄宿制学校、乡镇卫生院列为示范重点,在应用太阳能、应用热泵技术和太阳能光热与地源热泵结合系统应用技术等方面,按照不同的标准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建设、环保、房管等相关部门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给予最优质的政策优惠和技术服务。这将极大的为我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今年全县将有近30万平方米的建筑使用太阳能、地热、空气能等新型可再生能源,近五年内我县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相当于4500吨标准燃煤。我县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步入一个转型的新“春天”。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成鹏 唐莉茹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