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评估(简称能评)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简称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国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11月15日,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相关股室深入学习,部署工作落实。这意味着从现在起,节能评估将成为我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前置条件。也就是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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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曾光耀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