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石门县委文件
石团通〔20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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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常德市青年职工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201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 “青年岗位能手”并复查2008—2010年度
省、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区、农林场,县直各单位:
现将《常德市青年职工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201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并复查2008—2010年度省、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属于2008—2010年度省、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单位首先认真自查,做好迎接复查的准备。(联系电话:5322544)
附《常德市青年职工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201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并复查2008—2010年度省、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共青团石门县委
2012年4月20日
常德市青年职工工作委员会文件
常青工字〔2012〕1号
关于评选201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并复查2008—2010年度省、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各区县(市)团委,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团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团工委,市直有关单位团组织,中央、省驻常单位团组织:
市青工工委研究决定,于2012年2月至12月,评选201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复查2008—2010年度省、市级“青年文明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评选2011年度常德市青年文明号
1、评选范围:
团组织独立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等,重点建设工程中的青年突击队,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科。
2、评选标准:
(1)创建集体人数为3人以上;
(2)集体中40周岁以下青年不低于60%,集体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创建集体成员热爱本职工作,能牢固树立质量观念、安全观念、服务观念,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近三年来本集体及成员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事件;
(4)创建集体根据本集体的实际情况制定创建实施办法,并按创建规范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
常德市青工工委根据评选结果择优向省青工工委推报省级青年文明号,原则上两年推报一次,且在近三年内获得过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二)评选2011年度常德市青年岗位能手
1、推荐对象:
常德市青年岗位能手的推报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优先考虑一线青年职工,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高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3)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贡献突出。
二、评选方式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首先是青年集体和个人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再将申报表和材料上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市青工工委。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单位还应从申报之日起将其自然情况、创建情况、申报情况、市级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0736-7786365)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15天的自行公示。 全市评选工作由市青工工委办负责组织(青工工委办设在团市委宣传部,联系电话:7786365)。为保持“号”、“手”的先进性,各区县(市)、市直各行业原则上各推荐2-3名,同级党委把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评选为“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和评选为“青年岗位能手”的个人将予以通报表彰并授牌或颁发荣誉证书。评选表彰的程序如下:
1、推荐选拔(2月22日—4月30日)。由基层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做好考核、审查、申报工作,于4月30日前报团市委宣传部。
2、创建指导(5月7日—9月25日)。各推荐单位对所属青年文明号争创单位予以初审考察和创建指导,并向市青工工委办汇报创建情况。
3、实地考察(9月25日—11月2日)。由市青工工委办组织对各争创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检查创建情况。
4、终审评定(11月2日—11月15日)。召开评审会议,在充分酝酿、商讨的基础上,采取评委无记名投票打分的方式,评选出一批集体和个人。
4、社会公示(11月15日—11月25日)。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对候选集体和个人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和举报。
5、表彰授牌(12月)。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授奖,并通过新闻媒体及其它方式进行宣传推介。
三、复查2008—2010年度省、市级“青年文明号”的有关事项:
1、全市复查工作由市青工工委办负责组织。各地、各行业、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复查工作不流于形式,要取得实效。
2、各行业及各区县(市)负责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排名报市青工工委,由市青工工委办抽查20-40%;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省级青年文明号、市级青年文明号由市青工工委办组织复查,市青工工委每隔三年对“青年文明号”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公布重新认定结果。
3、此次复查采用“听”、“看”、“查”、“评”的程序进行。听,即听取主管部门的汇报;看,即看场所、员工精神面貌及文字材料;查,即检查有关制度、计划的落实和职能履行情况;评,综合检查情况,符合“青年文明号”标准的予以肯定,不符合的予以警告或提请摘牌。
4、复查内容包括领导重视、管理规范、文明优质服务、员工素质、工作环境建设、业务经营或职责履行以及是否达到“青年文明号”的基本要求等为检查内容,各行业要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尽快定出具体的复查评分细则,并报市青工工委通过后实施。
5、各区县(市)和各行业复查工作结束后,请将“青年文明号”按考核情况排序后,于8月30日前报市青工工委办。全市复查工作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
6、复查后对“青年文明号”重新确认的,以及经审定后取消称号的,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公布。
四、评选和复查的要求
1、“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评选,一定要做到民主评议,层层推荐,确保先进性。
2、此次复查,是对创建工作的一次综合评价,各复查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工作,被复查单位要充分配合,如实汇报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各被复查单位要充分利用此次机会,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及时整改,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附一:2011年度常德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附二:2011年度常德市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
附三:常德市“青年文明号”年审考核表
附四:常德市“青年文明号”考核评分表
常德市青年职工工作委员会
2012年2月16日
附一
常德市市级“青年文明号”推荐表
单位:(盖章)
集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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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人数 平均年龄 |
人 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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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青 年年占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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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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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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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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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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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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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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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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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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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与 职 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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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县级“青 年文明号”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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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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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事 迹 |
(另附2000字左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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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近 两 年 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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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意 见 党(团)组织 基 层 单 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意 见 推 荐 单 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意 见 主 管 部 门 市 级 行 业 |
(盖章) 年 月 日 |
审 核 意 见 市 青 工 委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推荐单位指各区县(市)团委、中央省属驻常单位团委、市直各单位或各战线团委;
“青年文明号”成员花名册
集体名称(全称):
总人数: 35岁以下青年人数: 党员人数: 团员人数: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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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
常德市市级“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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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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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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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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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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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县级“青 年岗位能手”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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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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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附2000字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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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获 两 奖 年 情 来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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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团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基层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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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 审 青 核 工 意 委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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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推荐单位指各区县(市)团委、中央省属驻常单位、市直单位或战线团工委。
附三
常德市“青年文明号”年审考核表
“青年文明号” 全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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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人数 平均年龄 |
人 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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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青年 年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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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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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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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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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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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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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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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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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命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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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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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材料) 创建成绩简介 |
(另附2000字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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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近两年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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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单位团组织自查 |
(盖章) 年 月 日 |
意 见 单位党组织推荐 |
(盖章) 年 月 日 |
意 见 检 查 组 |
(盖章) 年 月 日 |
意 见 市青工委办公室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四 常德市“青年文明号”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考核人: 总分:
项目 |
内容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扣 分 标 准 |
得分 |
一 票 否 决 |
创先争优 |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考核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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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绩 |
严重失职、成绩下降,群众反映一般,表现平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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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 |
被舆论曝光,经查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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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
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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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态度 |
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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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础 工 作 (55分) |
创建班子 |
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分管领导负责,党政关心,分工明确 |
5分 |
无领导机构扣3分;领导分工不明确,无专人负责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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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措施 |
创建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有记录,形成良好的运作机制 |
5分 |
无总结、无计划各扣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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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青年文明号档案、相关文件、资料齐全 |
5分 |
无档案扣5分,资料不全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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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行“青年文明服务卡”实行承诺制度,便民服务有创意,效果好 |
5分 |
窗口行业无“服务卡”扣5分;无便民服务设施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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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奖励机制,不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
5分 |
无奖励机制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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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容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扣 分 标 准 |
得分 |
基 础 工 作 (55分) |
创建环境 |
岗位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工作用品摆放整齐,成员着装精神,整齐,团员佩戴团徽 |
5分 |
不卫生扣1—5分;摆放无序扣1—3分;着装不整扣3分;未佩团徽1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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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创建规范、考核栏张挂于醒目位置 |
10分 |
未悬挂扣5分;悬挂位置不醒目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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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醒目处公布查询及投诉电话,设有意见箱(簿),接受社会监督 |
5分 |
未设投诉电话扣5分,无意见箱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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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人员责任心强,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
5分 |
服务不热情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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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建活动 |
团组织健全,能充分发挥组织作用,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活动有成效 |
5分 |
团组织未设或不健全扣5分;未开展活动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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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效 益 (15分) |
工作效果 |
岗位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满意;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充分肯定,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
5分 |
服务不满意,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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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活动 |
开展青年志愿者、希望工程、抗洪救灾、服务社区等公益活动,社会信誉及社会形象良好 |
5分 |
未开展相关活动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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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荣誉 |
集体或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荣誉;集体或个人事迹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有关论文、经验总结、调查报告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 |
5分 |
无相关事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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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容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扣 分 标 准 |
得分 |
经 济 效 益 (10分) |
工作业绩 |
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取得突出成绩 |
5发 |
无突出成绩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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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连续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质量差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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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质量差错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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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度 |
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均高于本地区、本单位同类实体或岗位 |
5分 |
未完成任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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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才 效 益 (20分) |
号长垂范 |
领头人政治性强,业务精通,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
5分 |
作风不良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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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争先 |
业务考核,合格率100%,良好率70%以上,岗位达标85%以上 |
5分 |
每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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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名以上团员青年被推荐入党或列为发展对象,或被提拔到中层以上职位重用 |
5分 |
无突出个人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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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 |
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100%;在本单位、本行业技术比武中取得好成绩,一人以上被评为劳模、先进工作者或岗位能手 |
5分 |
未培训,扣5分;无突出个人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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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此方案,69分以下为不合格;70—89分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对60—69分的“青年文明号”要求限期整顿,整改期间暂停挂“青年文明号”牌匾。60分以下的“青年文明号”及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消“青年文明号”牌匾。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团委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