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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园区建会企业100%签订工资合同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王承红 编辑:王振华 2012-08-28 1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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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3日,常德市总工会主要领导一行,在县总工会领导的陪同下,深入到开发区建立工会企业,重点对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现场调研,并现场询问了企业职工工资合同的签订情况,对开发区充分发挥工会作用,构建和谐园区表示了充分肯定。

 

  今年来,石门经济开发区把和谐的劳动关系作为构建和谐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抓劳动合同签订率入手,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目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同时,重点发挥工会的作用,坚持“以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实现企业和职工互利双赢”的工作理念,把推进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全区11家组建了工会企业,在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基础上,开展了集体协商。3-5月,开发区工会在园区开展了“春季要约”百日行动。4月22日,召开了开发区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28名职工代表与企业老板或负责人签订了《工资集体合同》,惠及建会企业职工2000余人。5月,开发区举办了企业负责人和工会主席培训班,专门就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标准、目标、阶段性工作等都做了详细的讲解,对相关业务也进行了培训。

 

  据了解,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园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都有了一定幅度上涨,企业职工人均工资在去年基础上,本年度调整幅度不低于10%。企业也根据各类人员不同岗位的性质,确定分配的具体形式为保底工资+浮动工资,企业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和计发标准为21天+计时或计件,勤杂人员的工资标准为925-1050+浮动部分,管理人员工资标准为1100-1400元+浮动部分,工资支付时间为每月20日。同时规定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产假期间视为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此举在增加了职工工资收入的同时,又实现了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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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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