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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连续6年由群众为政法机关“年终打分”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张友亮 编辑:王振华 2012-12-24 14: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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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县森林公安局县法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2012年度前三名

 

 

测评大会会场。张友亮摄

 

 

县人民法院院长曾晓东汇报工作。张友亮摄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阳汇报工作。张友亮摄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柴从林汇报工作。张友亮摄

 

 

县司法局长唐汇军汇报工作。张友亮摄

 

 

县森林公安局长李震汇报工作。张友亮摄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周常平汇报工作。张友亮摄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县委书记熊大顺讲话。张友亮摄

 

 

评议代表无记名投票。张友亮摄

 

 

 成绩当场“晒”众人评

 

 石门县连续6年由群众为政法机关“年终打分”

 

  县森林公安局县法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2012年度前三名

 

 

  “由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对政法机关的勤、绩、德、廉表现进行打分,连续6年了,他们有压力求完美,我们老百姓得到优质服务受了益。”12月20日,参加完石门县2012年政法单位“人民满意度”公开测评大会,县政协委员、县女企业家商会会长覃玉华与参会的114名各界测评代表深有感触。

 

  为促进政法机关更好地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发展“保驾护航”,中共石门县委于2007年初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的意见》(石发〔2007〕2号),决定对6家政法单位实行“人民满意度”公开测评,测评内容为依法履职、干警形象、文明执法、公正公平、优质服务、清正廉明、上年度测评后的整改效果七个方面,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现场集中测评分值占总分的90%,省民调结果占10%,平均得分80分以上的为满意,60分至80分为基本满意,60分以下为不满意,是好是差由群众说了算,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县人民法院院长曾晓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阳、县公安局局长柴从林、县司法局长唐汇军、县森林公安局长李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周常平分别代表6家政法单位,向114名测评代表汇报了年度工作情况。2012年,县法院受理诉讼案件1591件,审结1529件,执行到位标的1860万元,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刑事审判和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县检察院全年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县住建局原副局长、规划处主任张某、质监站长鄢某受贿案等待判决,县人社局监察大队原队长林某挪用公款500余万元案已经被市检察院决定逮捕,经公诉部门改变罪名9件14人,批捕偷猎野生动物犯罪团伙4个12人,法律监督再上新台阶。县公安局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全年共破获刑事案件418起,查处治安行政案件1152起,刑事拘留286人,逮捕、直诉350人,劳动教养26人,成功侦破2000年盛某、2004年吴某杀人案,摧毁皂市岳某、易家渡周某和吴某、夹山程某、楚江熊某为首的5个涉恶犯罪团伙,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和“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县司法局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52个,选举聘用人民调解员1405人、信息员1270人,建成调解室148个,一至十月共调解矛盾纠纷5012起,成功化解4934起,办结法律援助案件256件,被评为“全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县森林公安局立案108起打击处理涉案人员138人,收缴木材220.7立方米,放生野生动物387只(头),捣毁“9.28”特大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犯罪团伙4个立刑事案件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震惊全国,被评为“全省森林公安系统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前任局长周常平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年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3.5万起,行政拘留32人,调处交通事故420起涉案金额996.5万元,车管所被评为“全省满意车管所”。经现场评议和无记名投票打分,结合省民调结果,县森林公安局以93.13分、县法院以92.496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91.96分的得分,分别获得前一、二、三名。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县委书记熊大顺,县委副书记刘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德知分别在会上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世权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杨琦明,县政协主席陈本富,谭登平、李金生、黄旭峰、胡元琴、伍林支、刘双红、李芳、赵松岳、赵从林等县级领导,被评议政法单位班子成员和全体评议代表约150人参加会议。(张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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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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