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石门县委文件
石团通〔20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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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各乡镇区、农林场、县直各单位:
按照上级团委的要求,经团县委研究,决定于2013年4-5月推选201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评选2012年度常德市青年文明号
1、评选范围:
团组织独立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等,重点建设工程中的青年突击队,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科。
2、评选标准:
(1)创建集体人数为3人以上;
(2)集体中40周岁以下青年不低于60%,集体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创建集体成员热爱本职工作,能牢固树立质量观念、安全观念、服务观念,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近三年来本集体及成员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事件;
(4)创建集体根据本集体的实际情况制定创建实施办法,并按创建规范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
常德市青工工委根据评选结果择优向省青工工委推报省级青年文明号,原则上两年推报一次,且在近三年内获得过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二)评选2012年度常德市青年岗位能手
1、推荐对象:
常德市青年岗位能手的推报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优先考虑一线青年职工,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高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3)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贡献突出。
为保持“号”、“手”的先进性,各区县(市)、市直各行业原则上各推荐2-3名。
二、评选方式
1、推荐选拔(4月22日—5月3日)。由基层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做好考核、审查、申报工作,于5月3日前报团县委办公室。
2、创建指导(5月7日—9月25日)。各推荐单位对所属青年文明号争创单位予以初审考察和创建指导,并向市青工工委办汇报创建情况。
3、实地考察(9月25日—11月2日)。由市青工工委办组织对各争创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检查创建情况。
4、终审评定(11月2日—11月15日)。召开评审会议,在充分酝酿、商讨的基础上,采取评委无记名投票打分的方式,评选出一批集体和个人。
4、社会公示(11月15日—11月25日)。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对候选集体和个人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和举报。
5、表彰授牌(12月)。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授奖,并通过新闻媒体及其它方式进行宣传推介。
附一:2012年度常德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附二:2012年度常德市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
[电子附件]:《评选201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含文件与表格)
共青团石门县委员会
2013年4月26日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团委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