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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办:孙元宏行政乱作为问题通报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作风办 编辑:王振华 2013-05-24 16: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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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门县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门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孙元宏行政乱作为问题的

 

  情 况 通 报

 

 

  2013年5月2日,县作风监督热线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交管站执法人员存在乱执法的问题。5月3日至5月8日,县纪委监察局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具体通报如下:

 

  2013年5月2日,县交通运输局太平交管站、新铺交管站在新铺乡插旗垭路段开展联合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县交通运输局太平交管站工作人员孙元宏违反规定拦截检查了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并违法扣留该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与驾驶员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致使该车辆及驾驶员在现场滞留近4个小时。同时还超越职权范围强行检查了该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车辆保险单》。当日,具体负责联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新铺交管站站长单海彦对孙元宏在执法过程中的违纪行为未予制止,负有领导责任。

 

  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该事件的直接责任人 孙元宏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领导责任的单海彦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县交通运输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确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以上问题的发生,充分反映和暴露了少数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法使用职权、越权使用职权等乱作为问题,严重损害了我县的行政执法人员形象,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对此,全县各单位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县委“六项严禁”规定,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县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加大追究问责和案件查处力度,对违反县委“六项严禁”规定、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二0一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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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作风办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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