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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一发生车祸,法院跨省千里讨回赔款9万元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谭 燕 唐巍 编辑:王振华 2013-08-07 10: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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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5日,石门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远赴浙江进行了一次千里巡回办案,成功为伤者讨回了90000多元的赔偿款。

 

  2013年的正月初一,正是新春佳节之际,对于中国人来说,春节是一年中最开心最幸福的日子,但是对于郭某和覃某来说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正月初一,在浙江办厂的覃某驾驶着自己的小轿车外出拜年,由于山路狭窄崎岖,在一急弯处因避让不及与郭某驾驶的摩托车撞个正着,事故发生,郭某伤重,覃某即时的拨打了120,将伤者送往了石门县某医院治疗,留下了一些医疗费后便前往浙江工作。

 

  伤者郭某痊愈出院后,巨额的医疗费用使其家庭负债累累,覃某留下的医疗费也只是杯水车薪,就赔偿问题郭某多次与覃某进行了协商,但是都没有达成协议,最终伤者郭某依法向法院起诉,诉求郭某与其轿车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支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了案情,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的沟通,得知原告虽起诉,但是因为家庭困难也远赴浙江打工。在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告之其开庭日期时,原告的语气显得很为难,原来原告郭某刚刚外出打工,手上根本没有多少积蓄,实在无法承担往返石门打官司的费用。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经过仔细考虑,毅然做出决定,既然双方当事人车辆承保责任单位都在浙江,那就干脆进行一次千里巡回办案,随后承办法官对此次巡回办案进行了周密的计划,在经费有限的条件下,制定了最快捷的外出路线。出发前,承办法官与原告郭某与被告覃某及保险公司取得了联系,得知法官到浙江办案,双方当事人在惊讶的同时更多的是惊喜,这样确实为他们节省了大笔的费用,提供了方便,到达浙江台州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其住宿的旅社进行了一次长达2小时的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都进行了苦心的劝说,上到法理,下到人情,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覃某与被告保险公司分别赔偿原告覃某损失共计9万多元,就这样一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纠纷案了了,依法替伤者郭某维护了权益。(谭 燕 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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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 燕 唐巍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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