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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少离多闹离婚 法院调解再和好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罗云 丁瑶 编辑:王振华 2013-08-15 09: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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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3日,石门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一起因夫妻双方聚少离多起了隔阂起诉要离婚的离婚纠纷案。

 

  现年35岁的原告康某与现年34岁的被告杨某系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不久即登记结婚。婚后,杨某生育一女。婚后几年里,一家三口生活得其乐融融。2010年,因生计原因,康某外出务工以养家糊口,杨某则在家带养小孩、赡养老人。由于双方长期分隔两地、聚少离多,近两年康某与杨某的夫妻感情有所淡薄,因家庭琐事引发的矛盾日益增多,双方之间的不信任感也油然而生。鉴于夫妻双方面临的感情问题,生性谨慎多疑的康某便“克扣”每月寄回家里的生活费。而生性要强的杨某面对日益减少的生活费与日益高涨的生活开支,为了不使老人孩子的生活水平也日益“缩水”,便出门就近务工。这一举动也让康某的不满情绪日益增加,双方感情进入“冰封期”。

 

  2013年4月,康某以“夫妻双方聚少离多、已分居生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杨某离婚。

 

  在几次庭前调解的过程中,主审法官了解到康某并不是真心想要解除婚姻关系,而是想通过法院的警示让双方能在两地分居的现实问题面前找到一条能根本解决问题的出路。而杨某也明确表示,自己无意离婚,只要能解决双方两地分居的问题,双方的和好是肯定的。鉴于这一情况,主审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一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给康某与杨某分别做思想工作,化解双方的不信任感,并积极引导双方坦然面对现实问题、找出一条折中的解决办法。经过主审法官与两位陪审员的苦心劝导,康某表示不再“克扣”妻女的生活费,杨某则表示理解康某的辛劳,双方争取能同地务工,共同抚养女儿、赡养老人。最终,双方达成了和好协议,高兴地走出了法院的大门。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员的流动日益频繁,异地恋与异地婚都已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普遍存在。如何在距离面前维持双方的感情,已不再是个人问题,而是关乎整个社会稳定、和谐的大问题。希望每对身在其中的婚恋人士,多与对方沟通交流、多给予对方一份理解、多给予对方一份信任,携手一起解决异地问题!(罗云 丁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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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云 丁瑶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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