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9日,是中秋小长假的第一天,上午10时,在石门县人民法院金融假日巡回法庭法官的调解下,胡某当即付现55337元,一次性偿还了下欠石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贷款本息。该院金融假日法庭三天小长假,审结涉及在外务工人员案件达12件,调解结案7件,当即履行3件,审结标的60余万元,当即履行15万元。
2011年11月27日,家住澧县金罗镇香水奄村的胡某为在广东深圳办厂联系业务所需,在石门县二都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10万元按揭购买小车,后因工厂不紧气,对下欠的按揭贷款已逾期9期未能偿还,下欠本息28980元。由于被告的根本违约,2013年7月24日,石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胡某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胡某偿还下欠的贷款本息50924.08元,石门法院金融巡回法庭受理后,在向胡某送达诉状时,始知,胡一直住在广东,很少回家,遂打电话与胡联系,胡称没时间,只有在过中秋节时,可以请假,一是可回家看看父母,二是可以来处理贷款案子,不知一两天的时间够不够,还有放假了法官还开不开庭,还办不办案。针对胡某的电话询问,巡回法庭的法官明确告知,针对节假日的务工人员返乡潮,法院为考虑节假日务工人员的返乡实际,便于在外的务工人员统筹时间,达到回乡省亲与案件审理两不误,金融巡回法庭,专门成立了金融假日巡回庭,将当事人只有在节假日才能到庭的案件,特意安排在节假日,确保了案件审理在节假日期间与上班时间的无缝对接,即便是节假日,当事人可以不受限制,法庭对申请,及时安排,快审快结。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谭 燕 覃业楚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