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全县提高平安创建的参与率、知晓率,讴歌平安建设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培养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作家协会、县教育局、石门晚报社、县电视台、县法学会联合举办 “我的平安石门” 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时间: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截稿日期为10月10日)
二、征文内容及体裁:
1、记叙文章(故事、散文、小说等,不征集诗歌诗词,1500字左右)
①畅想心中的平安石门(平安校园、平安家园、平安小区、平安村镇等);
②讲述日常生活中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故事、人物等;
③讴歌、颂扬身边先进典型。
2、言论文章(3000字左右)
发表对我县平安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看法、对策等
三、征文评奖
1、记叙文章由县文联、县作协、县教育局组织县内资深专家,对作品匿名编号,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定。所设奖项:
①、学生组(记叙文类)
一等奖:6名(小学、初中、高中各2名),奖金600元;
二等奖:9名(小学、初中、高中各3名),奖金400元;
三等奖:15名(小学、初中、高中各5名),奖金2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100元。
②、成人组(记叙文类)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8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200元。
2、言论文章由县法学会组织相关专家评奖,所设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以上奖项中若无特别优秀作品,一等奖可空缺。评奖结果在石门电视台、石门晚报社《石门信息》、石门新闻网、石门教育网公布,并举行公开颁奖仪式。获奖个人颁发奖金及证书,证书由县文联、县作协和县法学会分类加盖印章。获奖作品重点推介展示并结集印刷。
评委不参与记叙类文章评奖。
四、参赛及投稿方式
1、言论文章投稿至县法学邮箱:1910644564@qq.com。
2、社会自由来稿请投:(任选其一)
邮箱1:smxzfw2015@163.com(县委政法委);
邮箱2:yyx1080323@163.com(石门晚报社);
3、纸质稿件请寄:石门县委政法委“我的平安石门”征文办公室,收件人胡军。
4、中小学生参赛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其余未尽事宜由“我的平安石门”征文活动办公室解释说明。
石门县“我的平安石门”征文活动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
来源:石门新闻网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