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十次常务会议精神,石门县商业幼儿园将收归国有,办成国家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办学主体、管理体制等将发生变化,需对我园原有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现请与我园有未结清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公告首次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合法有效凭据及时与公告联系人进行登记确认,现就申报债权、债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债务确认申报范围:2016年12月15日之前与商业幼儿园所形成的债权、债务。
二、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凭据: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明。
2.有效债权、债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债务清理联系人:
尹珊珊,联系电话:13787369683。
四、公告期内对商业幼儿园债权债务的申报,商业幼儿园收归国有事务协调处理办公室将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3974298780。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人若在本公告写明的期限内未进行申报,则自本公告期限届满,视为债权人自动放弃对我园进行追索、追偿的权利。
2.公告期满后我园将封账,封账后不再进行账务核对、清理。
特此公告!
石门县商业幼儿园
2016年12月15日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商业幼儿园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