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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航运公司区域地块棚改项目安置房接收的通知

编辑:王振华 2017-04-14 16: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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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原航运公司地块棚改项目回迁安置户:

 

  石门县原航运公司地块棚改项目安置房“滨江豪庭”现已竣工验收,拟定于2017年5月1日前交付使用。根据《石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原航运公司区域棚改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石政发【2014】24号)及你与石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所签《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为确保你顺利入住和使用,现特通知你在2017年5月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到石门县房地产管理局一楼和“滨江豪庭”售楼部办理安置房接收手续,确认回迁安置的具体内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房价款结算等事宜、逾期未办理的,将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第十一条约定处理。

 

  特此通知

 

石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

 

湖南六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石门项目部

 

2017年3月28日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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