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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编辑:王振华 2017-08-01 1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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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石门县纪委对查处的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二都街道卫星社区原党总支委员、组织委员孙云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孙运杰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审查期间,多次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2017年卫星社区党总支换届选举期间,参与非组织活动,扰乱换届秩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骗取手段,与他人合伙非法占用公共财物31223元,其中个人实得16223元;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手段,与他人合伙非法占用集体资金58000元,其中个人实得29000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列支出的手段,违规为他人处理借款150500元;对卫星社区虚报工程款168046元直接在账外处理费用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7月,县纪委给予孙运杰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

 

  2.皂市镇中心卫生院原副院长梅文清收入不入账问题

 

  梅文清在担任皂市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分管公共卫生防疫工作期间,收取学生疫苗防疫费用后没有纳入单位法定账簿核算且用于账外开支。2016年12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梅文清行政警告处分。

 

  3.三圣乡民政所原所长杜谋军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杜谋军在担任三圣乡民政所所长期间,于2010年至2011年,对三圣乡民政所违规收费23700元且不纳入会计账簿核算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7月,县纪委给予杜谋军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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