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下列拟任职对象进行任前公示: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出生 年月 |
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 |
政治面貌 |
现任职务 |
拟任(拟提名)职务 |
备注 |
张学刚 |
男 |
汉 |
河南 |
1986.10 |
大学 |
民革 |
石门县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
石门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
|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职对象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
受理举报单位:石门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
受理地点:县委机关办公楼四楼
专用举报电话:0736-5012380
中共石门县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19日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