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门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子良镇涂家洞村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6年至2017年1月,经涂家洞村支村两委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采取虚报10户农村危房改造户的方式,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4.5万元,用于解决村级道路建设资金缺口。该村党支部书记陈梅玉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4月,子良镇纪委给予陈梅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套取的资金已收缴。
2.壶瓶山镇大胜村帮助他人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6年6月,经大胜村党支部书记唐生敏提议、支村两委讨论,决定将不符合条件的3户农户(2016年前房屋已建成)申报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2017年1月,不符合条件的3户通过验收并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8.5万元。唐生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壶瓶山镇纪委给予唐生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资金正在追缴。
3.壶瓶山镇管山村违规拆分农村危房补助资金问题
2015年11月20日,经管山村支村两委、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将该村8户农户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平均分配给16户。同年12月19日,该村再次召开村组干部和16户建房户会议,参会人员同意均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6年2月,该村将8户农户享受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12万元均分给16户,每户分得7500元。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周训林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壶瓶山镇纪委给予周训林党内警告处分。
4.宝峰街道宝塔社区会计陈海红违规将他人纳入新征地农民参保补贴对象问题
2011年12月,陈海红在担任宝塔社区会计,负责社区失地农民保险工作期间,通过虚报征地资料的方式,违规将他人纳入新征地农民参保补贴对象。陈海红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2月,宝峰街道纪工委给予陈海红党内警告处分。
5.蒙泉镇花薮坪社区居委会主任佘建国收受他人礼金问题
2017年上半年,时任花薮坪社区居委会文书佘建国帮助潘某办理了贫困留守儿童证明。同年5月16日,潘某采取“微信红包”的方式,给佘建国发红包100元以示感谢。2018年3月2日,潘某因担心易地搬迁资金不能到位,采用同样的方式给佘建国发红包300元。此外,佘建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蒙泉镇纪委给予佘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石门县纪委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