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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通报4起违反廉洁纪律典型问题

来源:石门县新闻网 编辑:王振华 2018-10-12 13: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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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石门县纪委对查处的4起违反廉洁纪律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县房地产管理局征收办原副主任肖爱林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帮亲属谋利问题

 

  2016年2月,常德某评估公司为石门县方顶山公园项目评估费一事找到肖爱林,并提出与石门县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合作,肖爱林于是推荐其未婚妻(现已结婚)的房地产中介公司。2016年3月,肖爱林代表其未婚妻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与常德某评估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商定该评估公司收到方顶山公园项目评估费后支付服务费。2016年9月,常德某评估公司收到县房地产管理局征收办的18万元评估费用后,按约定给肖爱林妻子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支付服务费5.4万元。2017年6月,县房地产管理局给予肖爱林行政警告处分。

 

  2.县财政局预算股副股长刘以淼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帮亲属承接业务问题

 

  2014年下半年,刘以淼向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场长提出该单位建设工程竣工决算业务由其妻子的事务所承接,经该垃圾处理场申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由刘以淼妻子的事务所承接了竣工决算业务,2014年9月至12月,该垃圾处理场按约定共支付业务费12.3万元。2015年9月,刘以淼以同样的方式,帮助其妻子的事务所承接了某国有林场的廉租住房固定资产投资决算业务,并于2016年10月收取了业务费1.65万元。2017年8月,县监察局给予刘以淼行政警告处分。

 

  3.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汤文华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帮亲属违规取得廉租房问题

 

  2012年5月,汤文华夫妇为父母提出购买廉租住房的申请,因其父母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多次被拒绝,于是汤文华夫妇刻意隐瞒其父母的真实信息,并分别找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黄晓英、县民政局低收入家庭认定办公室负责人岳中辉等人帮忙。2014年3月,汤文华的父母违规取得了一套廉租住房,且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6月,县房地产管理局给予黄晓英行政警告处分,县民政局给予岳中辉行政警告处分。2017年8月,县纪委给予汤文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取得的廉租住房已收回。

 

  4.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陈家新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并接受吃请问题

 

  2017年5月,陈家新在为他人办理某托养院的企业工商登记过程中,收取该托养院负责人200元加油费。当天中午,陈家新邀请该托养院负责人吃中饭,并由该负责人结账,共花费270元。2017年10月,县纪委给予陈家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还给当事人。

来源:石门县新闻网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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