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已从10月1日起施行。昨日,省人社厅、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召开《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学习宣传会,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人参会。随着《条例》的全面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努力开创我县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
《条例》对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系列规定。其中,对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明确了八项服务要求,包括: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对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要求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并备案;《条例》对双方的相关职能职责都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和界定。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李俊华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