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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人民医院心理卫生科迁址公告

编辑:王振华 2019-04-28 08: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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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不断推进石门县精神心理健康事业发展,让我县及周边精神、心理患者拥有更温馨、更舒适的诊疗环境,我院心理卫生科于2019年4月26日正式迁址医院北区康复大楼4楼(43病区),5楼(45病区),6楼(46病区)。病区环境优美,设备先进,功能完善,是理想的“心理康复之家”。心理卫生科全体医护人员将一如既往用心服务,守诚信,讲奉献,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请广大病友及社会各界相互转告!谢谢大家的支持和信任!

 

  石门县人民医院

  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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