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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在部分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来源:石门新闻网 编辑:王振华 2019-12-26 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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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区域环境,回应广大群众呼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建设文明卫生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调整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以下简称禁燃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烟花爆竹,是指能产生光、色、声音、烟雾等的烟花、鞭炮、爆竹和礼花弹等。

二、禁燃时间:

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在禁燃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节日、庆典、聚会、寿庆、婚嫁、丧葬等为由燃放烟花爆竹。重大庆典确需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报县公安局批准后实施,并公告具体时间、地点。

三、禁燃区范围:

1.楚江街道全域。含楚江街道的红土社区、二天门社区、荷花社区、观山社区、老西门社区、渫阳社区、龙凤社区、双红社区、闫家溶社区、新星社区;

2.永兴街道全域。含永兴街道的杨二汊社区、刘家坪社区、永固社区、新厂社区、双溪社区、双桥社区;

3.二都街道全域。含二都街道的千烽社区、土山社区、卫星社区、陈氏祠社区、南峰社区、牌楼社区、双龙社区、高桥社区;

4.宝峰街道全域。含宝峰街道的曹家棚社区、天供山社区、月亮山社区、双新社区、宝塔社区、中渡社区、黄泥岗社区、新坪社区、花山社区、竹园塔社区、七松社区;

5.石门县夹山国家森林公园全域;

6.易家渡镇全域。含易家渡镇的易家渡社区、叶家坪村、丁家山村、军垱桥村、冉家坪村、盘山庙村、塘上铺村;

7.新关镇全域。含新关镇的新关社区、新桥社区、长岭村、五桂桥村、松林村;

8.夹山镇、蒙泉镇政府所在社区,秀坪园艺场集镇。

四、积极倡导禁燃。全县其他非禁燃区的所有乡镇(场区)政府所在地的社区要积极倡导禁燃,引导群众逐步接受禁燃工作,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燃区内不再审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许可。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在城区禁燃区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在城区以外的其他禁燃区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县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涉及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县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违反本通告规定,在城区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城区以外的其他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县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对不听劝阻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从严处理。

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纪委监委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八、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并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举报热线:“5312345”县长热线、“110”报警电话、“5336110”城管服务热线。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石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石政发[2017] 67号)于2019年12月31日24时起废止。

石门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4日

来源:石门新闻网

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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