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石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部长赵某乐、原常德金柳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某坤涉嫌受贿罪、商人赵某斌涉嫌行贿罪一案,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近40名领导干部走进法庭,“零距离”参与旁听庭审,“沉浸式”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石门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年底,被告人李某坤与被告人赵某乐商议,利用市政府出台的“融资中间人”政策及赵某乐在经投集团任职的职务便利,联系好资方后再安插他人成为“融资中间人”,通过对接市政公益建设项目获取非法利益。2014年至2024年,赵某乐、李某坤利用职务便利为被告人赵某斌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取赵某斌等人钱财1773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赵某乐、李某坤的刑事责任,以行贿罪追究赵某斌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详细指控赵某乐、李某坤涉嫌受贿、赵某斌涉嫌行贿的犯罪事实。法庭调查环节,控辩双方围绕案件证据、事实认定等进行充分举证质证。整个过程严谨规范,完整呈现案件审理流程,也清晰揭露被告人从思想防线松动到逐步走向犯罪深渊的蜕变轨迹。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公开庭审以“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将庭审现场转化为警示教育“活课堂”。旁听人员通过亲历司法程序,直观感受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了警示教育的震慑力。石门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常态化开展庭审旁听警示教育,以真实案例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注入司法力量。
来源:石门县法院
作者:皮曼婷 钟婧
编辑:郑孝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