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26日,石门县环保局对石门雄磺化工公司下达了30070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
8月10日,我局对石门雄磺化工公司进行环境现场监察时,发现该公司擅自打开3号废水处理溢流口挡板,将大量含砷生产废水直接通过溢流口外排,违反了环保相关法律。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杜 娟
编辑:王振华
本网讯 9月26日,石门县环保局对石门雄磺化工公司下达了30070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
8月10日,我局对石门雄磺化工公司进行环境现场监察时,发现该公司擅自打开3号废水处理溢流口挡板,将大量含砷生产废水直接通过溢流口外排,违反了环保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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