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东城明珠收房公告
东城明珠业主:
石门县西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东城明珠小区已全部竣工验收,各项设施全部按设计要求达到使用条件,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就房屋交接、补缴费用以及办证等事宜,在我们电函邀请您前来未果的情况下,现将相关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1、请您在一周内前来营销中心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同时带齐购房时的相关资料及票据,逾期未办理的,将按照公告之日的次月开始计收您的物业服务费;
2、款项未缴齐的业主,请您在一周内来营销中心办理补缴手续,逾期我司将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之约定对您所购物业进行相应处理并通过相关法律途径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3、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已进入办证程序,必须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才能合法进入办证流程(其法律效应及约束条款与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致),逾期将导致东城明珠项目房产证及国土证无法正常办理,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4、鉴于您目前尚未居住,且您所购买的住宅阳台也未封闭,雨季来临后,将会对楼下已入住的邻居造成漏水,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请您及时封闭阳台,以免给您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上述事项望各业主自公告之日起一周内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则视同您已按约接收,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你方承担。
营销中心电话:0736-5153688 5289998
石门县西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5月8日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东城明珠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