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旅游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
公 告
根据县委常委会纪要(2012年第4号)和石编发〔2012〕5号文件精神,县旅游局决定在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
一、考调人数
共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旅游事业;
3、仪表端庄,身体健康;
4、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本县全额事业编制身份。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3年6月4日--6日,
地点:县旅游局办公室(县政府四楼)。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由县旅游局、县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县人力资源考试院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当即取消其参考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四、考试(只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1、时间:2013年6月14日
2、地点:县供销社会议室
3、内容:
①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
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职业道德:不指定复习资料。
时事政治:2012年元月至现在的时事政治。
②材料作文,占60分
4、成绩公示:考试成绩于当天下午在石门新闻网、政府网、县旅游局公示栏公示。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临时确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旅游局、县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县人力资源考试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具体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考核过程中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审。若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七、聘用
通过考试、体检、考核后的应聘者确认为拟聘对象,由县旅游局报主管部门审批,再到县编办、县人社部门备案,然后到县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八、监督
请县人大内司委、县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整个考试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咨询电话:5329963(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5335204(县旅游局)
举报电话:5323171(县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
石 门 县 旅 游 局
石门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旅游局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