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的妻子康某恢复原职,要求与丈夫离婚。近日,法院调解结案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现年37周岁的康某原本是石门县某基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十年前,随着南下北上外出打工淘金的热潮,不甘现状的康某毅然决定停薪留职、外出广州另谋发展机会。在广州工作不久,康某便结识与其同在一个工厂工作的、比其大7周岁的岳阳青年童某,童某腼腆老实,让漂泊在外的康某很有安全感,双方随即坠入爱河,不久便于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双方育有一女,活波可爱,康某与童某婚后几年的时间一度过得幸福美满。五年前,康某停薪留职期满,回原岗位工作。结束几年漂泊生涯的康某摇身变为一名“公家人”,而童某仍旧辗转于深圳、珠海等地以打零工为生。随着双方长期分居生活以及康某身份的转换,夫妻矛盾日益凸显。
2012年10月,康某一纸诉状诉至石门县人民法院,要求与童某解除婚姻关系。
该案件在审理初期便阻碍重重,先是童某以本院不具管辖权为由向本案提出异议,被驳回后,童某继续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终被驳回。这一形势也让性格顽固的童某心理有所失衡,多次庭前调解双方均不欢而散,固执的童某更是扬言威胁承办法官,只要敢判离,他将不计后果予以报复。考虑到当事人的情绪与人身安全,合议庭成员决定安抚童某情绪,确定案件以调解为主的方针。调解工作分头进行,只要当事人方便,主审法官便不计节假日、休息日,一次次耐心细致为当事人分析利弊、苦心劝解。历经几次艰难的调解之后,双方当事人终于就离婚与婚生女抚养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协议。(丁瑶 喻自力)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丁瑶 喻自力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