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至2月21日,石门县召开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政治协商第九届第二次会议,为了严肃会风会纪出台了“七严禁”纪律。
即:严禁擅自到会议安排地点之外用餐和住宿;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严禁搞会议赞助,赠送纪念品、代金券、购物卡等礼品礼金;严禁用公款购买个人生活用品等; 严禁违规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严禁传播和散布 “小道消息”、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等;严禁有其他违反会风会纪的行为。
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派出三个督查组,对两会期间纪律进行督查,下发通报三期情况通报。
来源:石门新闻网
作者:曾光耀
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