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石门县司法局荣获“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基层先进司法单位

来源:石门县司法局 作者:龙官清 编辑:王振华 2020-04-10 10:18:14
—分享—

近日,笔者从“司法公正常德行”组委会办公室获悉,石门县司法局获评2019年全市“司法公正常德行”基层先进司法单位。

2019年,石门县司法局围绕“服务民营企业,助推经济发展环境优化”活动主题,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从抓四个结合入手,全方位为民营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一是将“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工作相结合。组织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民营企业开展服务对接。其中,为50余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管控,特别是企业重大决策、劳资纠纷的处理等通过法律顾问及时解决。2019年5月,组织律师顾问团到太平镇茶园村,就楚天钡业与村民唐某房屋补偿纠纷进行调解,仅1天时间,就促成了一起长达6年的积案圆满化解,实现了党委政府、企业、当事人三满意的最佳效果。

二是将“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普法先行”为主题的大型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共出动宣传车22驾/次,发放《司法行政便民手册》9000余份,法治宣传资料10000余份,解答企业职工法律咨询4200余人次,律师进企业开展法治讲座55场次,到园区企业招聘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讲10场/次。

三是将“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与领导联系服务企业相结合。先后6次到县经济开发区及部分民营企业进行调研,了解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难题。根据企业需求组织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法治讲座,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以司法所为依托,在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如宝峰街道、楚江街道建立了律师调解工作室,对重点企业如湘佳农牧、愿景集团等成立专门的律师团队进行服务。

四是将“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与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相结合。对企业周边环境开展一月一排查,对县委政府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安排一名以上律师及辖区司法所进行全程服务,发现问题苗头做到及时处置,及时化解。据统计,2019年,全县共调处涉企纠纷80余起,有力地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为县委政府“助推开放强县产业立县”发展战略,营造出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新的一年,石门县司法局将在市、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围绕“一个统筹,三大布局”工作格局,履行新使命,展现新担当,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石门县司法局

作者:龙官清

编辑:王振华

本文链接:https://www.smrmnews.cn/content/2020/04/13/7012844.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石门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