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电话铃声骤然响起,“喂,我这里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我们办公室今天早上飞进来一只猫头鹰,我们打开窗子赶它走它也不走,请你们赶紧过来处理一下”。民警接此电话后,立即在请示获准的情况下联系县林业局野保部门前往处置。
当民警赶至现场时,电话中所称的猫头鹰正悠然自得的站立在办公室窗边的拖把上。民警小心翼翼的将其取下,在县林业局野保部门检视确定其未受伤后放入预先准备好的泡沫箱。随后,民警将该只“迷失”的猫头鹰带至十九峰山林僻静处将其放归大自然。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文浩、伍千万
编辑:杨年贵
本文为石门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smrmnews.cn/content/2020/05/22/72829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