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石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并讨论制订了《县人大常委会<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方案》、研究批准《石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在部分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讨论制定《2020年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和“五行”相关活动方案。会议还听取了召开石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金生,副主任李世权、李芳、康文化、杨生明、邱令华出席会议。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炯
编辑: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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