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参保缴费行为,促进社会保险有效扩面和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近期,石门县人社局通过预约各企业的方式,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本次稽核的重点是用工人数较多的幼儿教育、早教中心、超市和矿山企业。重点查找这些单位是否存在隐瞒不报和“应保未保”;稽核参保职工的个人收入情况,核实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是否足额申报。在稽核过程中,严格遵守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询问、取证调查等方式,对被稽核对象存在问题及时客观地提出,并及时下达稽核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人社局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稽核检查)
针对2020年疫情特殊情况,在此次稽核行动中,县人社局积极宣传上级政策,进一步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规定,支持企业渡难关、保经营、稳发展,从企业角度出发,减轻企业负担。2020年2月至2020年8月,为企业减免社保费共计3920万元。
截至目前,共稽核18家企业。通过实地稽核和面对面宣讲政策,提升了企业和工人的参保意识,有效改变了部分企业选择性参报和选择人参保的不良现象。
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胡绍民
编辑:郑孝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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