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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曝光台】(第一期)

来源:石门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郑孝莲 2020-06-17 15: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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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千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石门县分公司应当建立而未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拒不改正案

2020年2月11日,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函,要求对长沙市千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石门分公司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使得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入其“美团”网络餐饮外卖平台的行为进行查处。

经调查,发现当事人在利用“美团”网络餐饮外卖平台从事食品配送经营活动过程中,未按照《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规定,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致使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入当事人网络平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给当事人下达了“石市监责改字〔2020〕7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15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责改期满,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构成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予以追究。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石门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郑孝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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