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石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主任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生明主持。会议讨论制定了《乡镇街道人大业务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讨论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方案》;讨论确定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的重点建议。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召开石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金生就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为核心,在执法检查中下大力气解决营商环境中的堵点、难点、重点、痛点问题,以关键问题突破带动整体营商环境提升,强力推动我县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世权、李芳、康文化、邱令华出席会议。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帆
编辑: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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