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下午,湖南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到石门县检察院督导调研民事检察工作,并召开工作座谈会。常德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仲,石门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学刚、第四检察部主任覃彬等参加座谈会。

会上,石门县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覃彬汇报了2021年上半年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存在的困难与不足,并对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提出了总体思路和具体计划。石门县院副检察长张学刚从制度设计、工作落实、具体办案等方面补充汇报了石门民事检察工作措施。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仲介绍了全市基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并要求石门县院第四检察部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办案水平。
在石门县院的调研座谈中,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周文艺同志重点评查了石门办理的相关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案件,在具体个案办理上对石门民事检察办案人员进行了专业指导,并提出了相关办案要求。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黄赛花同志听取了石门县院今年以来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执行监督、审判活动违法监督等重点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措施、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并查阅了部分民事检察案卷。黄赛花对石门民事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提出了要求,她指出:一是对已立案的案件尽快办结,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二是加大审判违法活动监督及虚假诉讼案件监督线索摸排力度;三是更新监督理念、坚持精准监督、完善制度机制,对相对成熟的工作经验及时总结推介;四是要有培优意识,争取办理一批精品案件,通过办案实践来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据悉,2020年以来先后有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汉寿县检察院、桃源县检察院等多家兄弟区县院来石门交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交流。2021年3月11日,在全市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上,第四检察部主任覃彬代表石门县院就民事检察工作作了经验发言。石门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坚持用“工匠精神”提升民事检察办案质效,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今年以来,石门县院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2件,消除了全部核心业务空白,并通过宣传在全院形成民行部门“能办案、在办案、会办案”的浓厚氛围。
来源:县检察院
作者:县检察院
编辑:张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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