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今年7月1日至16日石门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成立联合专项检察督查小组,对三圣、太平、雁池等21个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年专项检察督导检查工作。
本次检察督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档案日常记录情况、集中点到训话、个别走访等方式进行,重点检察督查各司法所落实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活动、信息化建设任务、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落实和廉洁自律情况。
在本次检察督查工作中,各司法所详细汇报了本辖区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活动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对措施和建议,及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防控措施、湖南省社区矫正一体化管理平台的应用等情况。检察督查小组传达了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相关工作文件精神,并对近期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部署。
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覃均平同志对如何更好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省、市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活动相关文件精神,把握相关法律政策;要熟练运用湖南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督促社矫对象定时使用“在矫通”APP人脸签到;要严格执行请销假等审批制度,严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的工作要求,把握工作方向,县社区矫正工作局和司法所要加强信息互通,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撰稿:张星星
2021年7月20日
来源:县检察院
作者:张星星
编辑:张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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