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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检察院来石交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来源:检察院 作者:张聪 编辑:张黎明 2021-07-23 08: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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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武陵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鹏、第四检察部主任孙晶一行四人来到石门县检察院进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交流。石门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工作人员参与了工作交流会,双方就各自的特色工作进行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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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石门县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介绍了2021年上半年石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及部分典型案例。员额检察官唐明华就拓展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线索来源、构建部门协商沟通机制等作了阐述,特别介绍了其参与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湖南省检察机关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案指引(试行)》的相关起草工作心得体会,并从案件线索来源、办案取证方式、沟通技巧以及文书说理撰写、办案质效等多个方面,与武陵区院同行进行了交流、讨论。随后,县检察院介绍了石门县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各项举措、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工作开展情况,并就本年度开展的一些重点工作详细分享了相关工作经验。武陵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鹏、第四检察部主任孙晶等也分别分享了武陵区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上的特色工作及办案经验。最后,武陵、石门民行一致认为在以后的业务工作中继续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据悉,2020年以来先后有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汉寿县检察院、桃源县检察院等多家兄弟区县院先后来石门交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交流。2021年3月11日,在全市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上,第四检察部主任覃彬代表石门县院就民事检察工作作了经验发言;5月25日,常德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仲一行到石门调研指导民事行政检察工作;6月30日,湖南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到石门督导调研民事检察工作。石门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坚持用“工匠精神”提升民事检察办案质效,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今年以来,石门县院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47件,消除了全部核心业务空白,并通过宣传在全院形成民行部门“能办案、在办案、会办案”的浓厚氛围。

下半年,石门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将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厘清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在继续做大办案规模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强弱项”,依托当前深入开展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开展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将虚假诉讼案件办理和生效裁判监督深入融合,确保检察建议集中在“刚性”上。坚持打好工作“提前量”,杜绝“八百里加急”,把握好支持起诉、行政非诉执行、社会综合治理等监督案件办案节奏。适时调整工作重心,确保民事、行政均衡发展,在行政非诉执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深耕细作,组织民行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开展联合办案模式,力争办理一批精品案件,通过办案实践来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来源:检察院

作者:张聪

编辑:张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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