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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行倡议书

来源:石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石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石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石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吴海燕 2021-08-30 15: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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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灵魂,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是文明窗口的“主角”。为弘扬社会文明风尚,摒弃交通陋习,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县文明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风尚的宣传员

文明出行新风尚需要大家共同传递。广大市民要主动学习文明出行的基本礼仪,积极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常识,让安全、文明的交通意识牢牢扎根在每个人的心中,让文明出行成为广大市民的行动自觉。

二、争做文明礼仪的实践者

文明出行礼仪需要大家共同培养。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行人出行做到不闯红灯,过马路走斑马线,不随意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驾驶车辆做到不闯红灯,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不逆行、不乱停乱靠、不占用盲道,文明使用车灯、不乱按喇叭,驾乘机动车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不超载,未满十六周岁不得骑电动车出行。

三、争做文明交通的监督员

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守护。广大市民要踊跃加入文明出行志愿者行列,及时劝导和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积极参与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利用手机、相机、行车记录仪等手段,曝光发生在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公安交警将严格执法,及时警示教育和依法处罚行人、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

市民朋友们,文明出行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严守交通规则,杜绝交通事故,为建成“畅通、开放、美丽、幸福”新石门而共同努力!

石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石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8月30日

来源:石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石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石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石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吴海燕

本文链接:https://www.smrmnews.cn/content/2021/08/30/10094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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