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常德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晶晶同志被授予“常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荣誉,记“二等功”。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石门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全院上下拧成“一股绳”,依法惩处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三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60件310人,批捕134件250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67件299人,提起公诉39件163人,改变管辖2件94人。办理挂牌督导案件1件、央督线索案件3件。移送涉恶案件“保护伞”线索共计6条,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件。在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彻底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显著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下一步,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石门、法治石门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吴雨
编辑:张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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