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检察院的领导帮我们争取救助,让我们女儿能及时得到治疗,为我们家带来了希望……”9月29日,皂市镇村民岳某某与丈夫王某某夫妻举着一面鲜红的锦旗,对着石门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两位检察官激动地说道。

据悉,岳某某与王某某是该院2020年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他们都是农民,家庭经济困难,被害人在受到伤害后一直精神恍惚,当年底又患上重病,接二连三的打击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办案人员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为帮助被害人走出困境、健康成长,立即向该院领导作出汇报,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提出救助申请。通过与上级部门多次沟通和协调,仅用一个月时间,岳某某就申领到了司法救助款5万元,通过治疗,目前孩子的病情已经稳定。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法治宣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健全工作机制、凝聚社会力量、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救助方面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今后,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细化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突出未成年人保护重点,全面履行自身职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瞿萌萌 胡 颖
编辑: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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