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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馨护蕾·检察公益诉讼走进中学校园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磊 编辑:张黎明 2022-01-11 15: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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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制度是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一支“利剑”。为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妇联+学校”的工作模式,2022年1月7日石门县人民检察院、石门县妇联前往石门县第二中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曁法律顾问兼法治辅导员聘任仪式,并参加该校举办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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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教育任重道远,需要春风化雨、深耕细作。座谈会上,石门县第二中学校长文化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石门二中的基本情况及学校法治德育工作情况。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学刚介绍了近年来石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县妇联副主席刘青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妇联、学校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德育教育、共筑未成年人安全防护网的合作创新方式。与会人员还就青春期学生如何增强法律意识、拓宽法制教育渠道进行了交流探讨。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陈磊获聘石门二中法律顾问兼法治辅导员后,表示感谢学校领导的信任,将在今后工作中结合“守护校园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履行好职责。会后,石门四中教师、女童保护志愿者讲师陈玮玮现场给该校200余名高二女生讲授法治教育宣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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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21年以来石门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开展四个方面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一是开展学校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活动,督促主管部门对6名不适宜在校工作的人员进行辞退、不予续聘;二是开展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对无证经营、跨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现象依法进行公益诉讼立案,保障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三是开展未成年人文身监督活动,督促职能部门查处了4家为未成年人文身、洗文身的“美容店”“纹绣店”;四是开展校园周边非法出版物检查活动,联合文化执法部门对5家学校的周边商店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非法出版物予以没收,并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2021年6月1日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在单行法增设公益诉讼条款的方式,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涉及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诉讼活动明确了法律依据。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此次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系检察机关、妇联、学校联合开展的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活动。2022年,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营造更好环境。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磊

编辑:张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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