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进一步强化“湖南省健康码场所标识码”(以下简称“场所码”)的应用和管理,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准确追踪,及时发现和防止风险人群进入公共场所,有效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全体公职人员要带头主动坚持每天正确使用“场所码”。
二、各类公共场所要在所有入口醒目处张贴“场所码”,所有企业、商户、门店等市场主体要履行疫情防控法律责任,安排专人督促和查验进入该场所人员扫码亮码,做到“一门一码”、“一人一码”、“逢进必扫”、“不漏一人”。
三、对破损、无效的“场所码”要及时更换,不能将以前的“健康码”、“行程码”和“场所码”混在一起,“场所码”要单独分开,优先扫“场所码”。
四、所有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的人员要主动扫码亮码,无智能手机的特殊人员要配合值守人员详细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做到“进门必扫,逢扫必验,绿码通行”。
五、对未按规定张贴使用“场所码”的,或“场所码”使用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给予警告、停业整顿等相应处罚并公开曝光,情节严重导致疫情传播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不配合扫码,拒绝出示或虚假出示的人员,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已成立“场所码”工作专班,将常态开展“场所码”使用情况专项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将予以追责问责。各镇街、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专班,定期开展“场所码”使用情况督导检查,指导督促各类场所推广应用“场所码”。
石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 年 8 月22日
来源:石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作者:石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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